近日,记者从县银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了解到,自9月26日起,我县出租车运价将有所调整,白天起步价调整为5元/2公里,晚间起步价调整为6元/2公里。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物价局价格成本监审股、价格认证中心分别对县城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和调定价可行性认证,并规定白天起步价5元/2公里,超起步价基本运价每公里1.5元;晚间起步价6元/2公里,超起步价基本运价每公里1.5元,晚间执行时间为22:00至次日6:00。
此外,出租汽车实行打表计价,出租汽车每运行200米跳表一次,单程载客行驶超过5公里部分,按基本运价加收20%,出租汽车运行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超过5分钟等候时费每2分钟跳表一次。结算运价时,尾数0.8元(含)按1元收取,尾数0.3元(含)以下不计收,尾数0.4~0.7元按0.5元收取。出租汽车应按季节适时开启空调,空调开通不准另行加价,节假日期间不能上浮。
与此同时,县城营运区域范围调整为:东至华孚纺织有限公司,南至铜九铁路,西至钓鱼台(观音河),北至长江,县城汽车出租营运票价超出县城营运区域范围,票价可以双方面议。县银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公司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要求出租车司机打表并提高票据,不得重复载客,除面议情况外不得拒载,并在出租车醒目位置公示投诉单位和投诉电话,接受市民的监督。
(记者 杨洁)
来源: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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