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可以是婚姻的纽带维系婚姻关系,但也可能因为孩子引发夫妻矛盾。9月16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处理一起因小孩教育分歧致使夫妻发生矛盾女子起诉离婚案,判决驳回原告廖某的离婚诉请。
廖某与余某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相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最终修成正果,于2000年8月8日在彭泽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01年2月10日生育一子。两人结婚生子后,生活中虽磕磕碰碰,但还是互相体谅,夫妻感情还可以,但自小孩上学后,夫妻俩就经常发生争吵,因为余某对小孩很严厉,看到小孩玩电脑就会大发脾气,责骂小孩的同时也责骂廖某没有教育好小孩,廖某对此余某的行为很是不满,双方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甚至打架。为此廖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余某离婚。
庭审中,承办法官调解两人和好,劝说余某对待小孩应互相商量达成一致意见,而不是一味发脾气要求对方服从,余某也表示以后会注意,但廖某仍不同意和好。调解不成后,法院依法判决,认为两人虽发生争吵打架而影响夫妻感情,但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多加沟通,夫妻关系可以改善,故不准许两人离婚。
来源:彭泽法院网 作者:周淑芳
原标题:因小孩教育分歧生矛盾 女子诉离被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