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得知妻子“假孕”骗婚后,毅然决定起诉离婚。2015年7月20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最终,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原告吴江明与被告魏玲珑于2015年1月12日在九江一个酒吧中相识,当天晚上两人都喝了一些酒,发生了“一夜情”。事情本来就这样过去了,玩过就算了,于是第二天吴江明就开车回到了彭泽。但没想到2个月后,魏玲珑居然找到自家店里,称要见自己,并称其已经怀孕,孩子的父亲就是自己。自己一切安静的生活就从这个时候被毁了,本来已经有结婚的对象的自己,不得不与家人商量退去与结婚对象的这门婚事。赶紧操办起与魏玲珑的婚事,因为考虑孩子出生的一切问题。2015年4月10日,双方先在彭泽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4月16日,按彭泽当地的风俗举办了婚礼,并给付了妻子魏玲珑八万元彩礼。
2015年5月5日,结婚后第20天,原告的母亲发现自己的儿媳妇即被告来例假了,起始母亲还以为是被告身体有什么异样,催促被告去医院看,但被告怎么都不去,最后被告告诉原告及其母亲,自己其实没有怀孕,是假孕症状,自己也是结婚后看医生才知道。对于这套说词,原告及其家人都不能接受,认为被告对自己就是一个假孕“骗婚”的一个行为,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返还彩礼8万元。
庭审中,被告表示其很爱原告,不同意离婚,自己不是故意欺骗我丈夫,医生说是假孕,开始自己也不知道没怀孕,当知道了,怕原告误会才没告诉原告,心里想着以后怀孕了这个事情自然能够瞒过去了。对彩礼八万元,早就用于娘家操办婚礼及红包钱和陪嫁了。
被告刚刚答辩完毕,庭下,原告的父母亲急着说道,你就是发现我们家有钱,想用怀孕骗我儿子和你结婚。
主审法官为了维护法庭纪律,制止了庭下父母的发言。但原告表示坚决要离婚的,称我们一家人对这件事情是很气愤的,本来家里就是我一个孩子,我今年已经30岁了,本来就是因为被告有了孩子才结婚的,其实双方之间没什么感情。请求法官能够帮忙调解一下。
但被告怎么都不同意离婚,坚持要和好。并哭诉的对主审法官说道:自己不是贪图原告的钱才与原告结婚,自己是离异家庭,很小的时候自己和妈妈就被爸爸抛弃,缺少家庭温暖。但得知自己怀孕后很想有一个完整的家,才通过酒吧酒保找到原告家,想就此与原告组建一个温暖家庭。婚后的短短几十天日子里,原告父母对自己很好,自己不想放弃,希望原告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但原告及父母表示,无论被告怎么说,都不能原谅被告,更加不相信被告关于怀孕的这套说词。对你好,是看着你肚子里的孩子的份上,我儿子会与你结婚也是因为考虑到孩子的问题,本来我儿子已经有很好的结婚对象,正正经经人家的女孩,而不是像你一样泡夜店的女孩。本来都接受你了,但你这么骗我们,已经不可能了,一定要离婚。
调解僵局,主审法官问原告能否让步,原告劝解道被告,我们没感情,我不爱你,一切都是因为孩子,现在孩子没有了,我们双方都解脱了,你的愿望我满足不了,你以后一定能找到那个与你组建幸福家庭的人。至于彩礼就不要你返还,嫁妆、四金什么也不要了,另外还给你2万元钱,你看可以吗?
最终,经过主审法官的劝解,被告答应了原告,同意调解离婚,原告当庭给付被告2万元生活帮助费(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彭泽法院网 作者:李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