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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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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湖南衡阳
本帖最后由 庐山雅趣 于 2015-6-9 16:22 编辑
立禁约合同——岭上老人翻译,9清嘉庆三年)。
何海三、二公子孙:彷、证、英、唐、何广,事为专禁赌博以肃家门事情。
因我祖世居竹林村,清白传家,耕读遗后,数世以来,凡一切赌博等弊,我族中子弟颇无其人,近因人众心异、刻子成法者固多;违背先训者,亦复不少;间有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之辈,以致通宵出赌,彻夜开场,门户不关,盗贼每多乘闻;灯炬不息,室庐还致被焚。此等不法,是家门之奸贼,乡党之所不齿者也。凡此诸弊,固子弟率不讳,搃由父兄之教不先,我等目击心伤,合族置酒申禁,为若辈子弟,叮咛告诚,不惮再四也。嗣后犯者,轻则罚酒六席惩责,重则送司法治,不得徇情姑纵、以致优容养奸。在后合族子弟各守本分,无违先祖、父之良规,非通族之厚幸乎?今欲有凭,立禁约合同三纸,每股各收一纸,刊碑勒石存照。
——抹牌、跌不:东禁庙山嘴,南禁丁岚冲、样皮嘴,西南禁至本姓,山北禁侯王庙。
——押宝:禁至燕窠、五甲、花桥、芦峰口。
——揸觳:禁与抹牌跌字仝样、田阪。
——捉获者赏银三两
——不顶责者,外罚银十两免责。
——客来窝赌者,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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