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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嫩模”妻子无法放下模特事业,丈夫诉离婚。4月28日,彭泽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走进一位衣着惊艳的漂亮女子,这就是本案的原告曾如君。她是从上海赶回来彭泽来起诉离婚的。
该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于2015年5月15日在彭泽县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原告曾如君与被告王爱华均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开始,原告诉请第一项就是要求与被告离婚,也是唯一一项诉求。诉请离婚的理由就是,丈夫对自己不信任导致婚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然而被告丈夫王爱华则答辩表示,自己确实对妻子不信任,但这都是有理由的,今年24岁的妻子曾如君常年在外工作,而所从事的工作是“模特”,总是衣着暴露的出现在公众场合,这是自己不能够理解和接受的。还有虽然夫妻结婚时间不长,才3年而已,但夫妻已经生有一女,今年已经2岁,取名王菲菲。对于女儿妻子很是不关心,距离上次回家看女儿,现在已经有6个月之久。而我认为妻子会如此对待家庭,主要是因为她的工作,所以我几次要求妻子放弃他的工作,回到彭泽,照顾家庭和女儿。以自己现如今的收入足够一家人的生活需要。然而妻子就是不同意,认为现在她的年纪是发展事业的好时机,不想错过。
庭审中,被告还是希望挽救这段婚姻,恳请法庭劝劝妻子,放弃事业,回归家庭。
主审法官问道原告,可否答应丈夫的要求,放弃事业,回归家庭。原告坚决表示,不能答应,为什么要我放弃事业,女人也需要有事业。现在我的事业发展的很好,反而是现在因为丈夫的不信任,对自己的事业已经有了很多影响。既然丈夫不能接受自己的选择,那么勉强在一起也没有对大家都不好。所以,我们还是离婚吧。
事态发生至此,主审法官还是希望能用女儿挽回原告,提出女儿随谁生活的问题。没想到,原告没有争夺女儿的抚养权,主动将女儿的抚养权交由被告,并表示相信丈夫能够照顾好女儿。既然没有感情了,那么就不要勉强我了。
最后,丈夫同意了妻子曾如君的要求,同意离婚,并不要妻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仅仅希望妻子能够多回来看看女儿。(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彭泽法院网 作者:李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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