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5日晚上,刚刚处理完一起死亡纠纷的杨梓镇综治办、司法所又接到村民的调解申请,杨梓镇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二天一大早安排好手头上的工作就立即赶往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事发当地,帮助村民调解维权。 纠纷的简要情况是这样的,杨梓镇红旗村彭下组村民吴某在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受雇于船主林某,帮助其从事渔业捕捞生产工作,2015年1月25日下午,吴某在海上作业时不慎被钢绳击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的家属因死亡赔偿费用与林某产生纠纷。 杨梓镇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前往事发当地的途中,就根据多年的纠纷调解的经验,向家属了解双方状况,对纠纷情况进行梳理,寻找相关法律规定。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吴某上面已无老人,现只有老婆带着3个女儿,最大的女儿才17岁,还有一个正患重病住院,家庭情况十分困难。而船主林某只为吴某在当地的一个渔业协会购买保险,并未购买工伤意外伤害保险。 到了事发当地,工作人员顾不得休息,又立刻了解询问当地的政策法规,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吴某此种情况并不能算作工伤,只能算做非正常死亡,最高赔偿金额只能有48万元。为了帮助吴某家属获得更多的赔偿金,杨梓镇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抓住调解基于法律但又并不拘泥于法律的特点,积极发挥多年调解工作经验的优势,更多地与对方在情理方面做工作,经过三天三次紧张的调解协商,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由林某一次性赔偿吴某家属人民币648000元整,而吴某家属无条件协助林某办理保险事项,双方自觉遵守协议,不再为此事发生纠纷和主张权利。事情最终得以完满解决。 无论是在家处理乡里的矛盾纠纷,还是在外帮助村民进行维权调解,杨梓镇综治办、司法所一直坚持以民为本,为人服务,为杨梓镇的和谐平安而努力。 来源:中国彭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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